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新版本

时间:2025-05-0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新版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逐渐增加。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是关于最新版本条例的详细解读,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一、事故报告时限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亡情况、责任认定、处理建议等内容。

三、事故责任追究

1.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不报告或者谎报事故的;

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自转移、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d.其他违反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行为。

四、事故防范措施

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事故信息公开

1.事故调查报告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2.事故信息公开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责任认定、处理建议等内容。

六、事故赔偿

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2.事故赔偿责任包括:

a.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伤亡人员的丧葬费;

c.伤亡人员的抚恤金;

d.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

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构

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经费

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经费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2.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经费用于事故调查、处理、赔偿等工作。

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责任

1.违反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十一、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当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新版本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家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相关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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